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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患肺结核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2-24 来源:武汉市肺科医院

孕期如果怀疑发生肺结核,应及早确诊。孕期肺结核很容易被忽视,这是因为肺结核的症状容易被怀孕所掩盖,如肺结核的乏力症状易被误认为是妊娠反应;体重减轻的症状易被怀孕带来的体重增加掩盖。因此,在孕期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如咳嗽、咳痰、乏力、低热时,要格外警惕肺结核。即便没有明显的体重减轻,仅仅是体重增加量与胎儿月份不符合的时候也应该怀疑肺结核的可能。

确诊肺结核以后,还应及时做药敏试验以区分是药物敏感性还是耐药性肺结核。如果孕妇患的是药物敏感性肺结核且不属于重症活动性肺结核,要积极用利福平、异烟肼等一线抗结核药物进行治疗。治愈率可达到90%以上,与一般人群无差别。除了利福平有致畸作用而在怀孕早期(头3月)应禁用,以及链霉素对胎儿听觉有损伤应禁用外,其他一线药物如异烟肼、乙胺丁醇等对胎儿及妊娠是安全的。因此,孕妇分娩出健康婴儿的可能性也与没有肺结核者相似。

如果孕妇患的是耐药肺结核尤其是耐多药肺结核(对利福平和异烟肼同时耐药),且病情较重,若处于怀孕早期,则应选择做人工流产。这是因为:1、治疗耐多药结核病往往需要用二线抗结核药,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比一线药物大,对胎儿和妊娠是否安全目前证据不足;2、孕妇病情较重,已有肺功能不全,甚至已经影响到心脏而引起心肺功能不良,可使胎儿缺氧。胎儿缺氧可引起发育迟缓,甚至引起流产或死胎。

若处于怀孕中后期,则不宜中止妊娠,而应及早采用含二线药物的抗结核治疗,同时加强营养,注意休息。这是因为:1、怀孕中后期进行人工流产或引产,对母体的损伤较大,可引起引产后出血、胎儿损伤、羊水栓塞、感染等严重后果。2、怀孕中后期,药物对胎儿的影响比孕早期小得多。3、尽管没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二线药物一定是安全的,但目前全世界有很多经二线药物治疗后,孕妇治愈以及分娩健康婴儿的病例报告。

 

 

本文科学性经由武汉市肺科医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