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治疗期间的复查对治疗效果的判定以及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医生在开始治疗前,会根据患者的情况,将其区分为初治肺结核患者(第一次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和复治肺结核患者(第二次或多次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初治患者应在服药满2、5、6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而复治肺结核患者则应在服药满2、5、8个月时送痰进行复查。
在送痰进行复查时,非常重要的是要正确留取复查的痰液。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漱口后,深呼吸两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
本文科学性经由武汉市肺科医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