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梅毒可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
1.性接触传播:是最主要的传播途径。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患者传染性最大。
2.母婴传播:孕妇感染梅毒可传给胎儿,未经治疗的早期梅毒孕妇传染性最强。
3.血液传播:输入被梅毒螺旋体污染的血液,或与他人共用被梅毒螺旋体污染的注射器吸毒等情况都有可能感染梅毒。
4.工作场所与公共场所的一般接触(如握手、拥抱、共同进餐等)不会被感染梅毒。
二、梅毒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
1.梅毒的早期症状是生殖器部位或其它性接触部位的皮肤粘膜出现溃疡或者皮疹,不痛不痒,容易被忽视,若不及时治疗,病情仍会继续发展。
2.感染梅毒后有许多人没有症状,称为“隐性梅毒”或“潜伏梅毒”。这种情况仍可对人体有危害,也具有一定的传染性。
3.三期梅毒患者皮肤典型表现为结节性梅毒疹和树胶肿,内脏损害可累及大脑、心血管、骨骼、眼睛等多脏器,严重者可致残或致死。
4.先天梅毒患儿可出现皮肤黏膜、眼、骨和神经系统的损害。
三、梅毒检测方便、准确,通过检测可及时发现梅毒感染。
1.怀疑感染梅毒后应尽早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梅毒检测,大多数县区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都可提供梅毒检测。
2.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门诊(VCT)、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美沙酮替代治疗门诊)可提供梅毒和艾滋病的免费咨询和检测。
3.接受梅毒检测的就诊者应同时接受艾滋病检测。
4.发生了无保护性交、怀疑自己的性伴感染梅毒以及接触过可疑血液或与他人共用过注射器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或VCT门诊接受梅毒的检测。
5.梅毒患者通知配偶或性伴及时到医院接受检查和处理,是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行为。
四、梅毒患者应及时、规范治疗,定期复查。
1.早期梅毒可以治愈,治疗越早,效果越好。
2.遵照医嘱完成治疗十分重要,自行停药、随意增减药物都会带来不良后果。
3.治疗后应该随访2~3年;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一次,以后每半年复查一次,以观察治疗的效果。
4.梅毒患者应该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不可自己到药店购药或到没有梅毒诊治资质的私人诊所治疗。